越共公安部长苏林何时可以制止暴力逼供?

近几年来越南的受害人在基层派出所被殴打致死的情况频繁发生,但此一问题尚未得依法处理和解决,仍有增加的趋势。2024年3月24日胡志明市法律报报道:一名青年在同奈省隆城县警察局死亡。 消息称,3月22日上午,临时居住在边和市三福郡的武明德,今年31岁,因涉嫌参与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事件被龙城郡派出所传唤,最终死在龙城郡派出所内。

 

武明德进入龙城郡派出所被警方强制要求在一份病历上签字以证明其患有严重病情,但武明德妻子证实,其丈夫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武明德签署文件后,其家人被通知武明德自然晕倒并被送往当地医院,当天9点30分,武明德死亡。武明德亲属向媒体透露了死亡尸体的信息:“我看到了尸体并拍了一些照片,我看到了身上的一些淤青,嘴角有血在流,医院的结论是,尸体有多处受伤和瘀伤。”据胡志明市《法律》报的消息,在家属提供的一些照片中,受害人左小腿有伤口,颈部和嘴部以及受害人颈后有瘀伤和干涸的血迹,左大腿有淤青。

 

媒体舆论要求国家法医研究所与同奈省龙城区警察局协调进行尸检以查明武明德的死因。舆论认为,尽管越南自2015年起正式成为《禁止刑讯逼供公约》成员国,但嫌疑人死在警察局或看守所的情况在越南极为普遍。据人权保护组织统计,2018年至2021年,至少有16名越南人在警察局或拘留营“非正常”死亡。 2015年3月国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中,公安部代表通报称,2011年至2014年3年间,派出所死亡人数达26人。

 

据BBC报道,在谈到警察局内人员的异常死亡时,胡志明市范严律师事务所主任范功伍律师表示:“民众有权对警察局的死亡事件表示怀疑,媒体经常报道这是由于受害者自杀所致。 一旦这些案件的法医检验结果不公开,仍被视为“国家机密”,民众更加持怀疑态度,不知道当自己或他们的亲属被请来警察时,会发生什么。专家确认,越南宪法承认所有公民的健康和尊严必须在法律面前受到保护。 如果发生威胁到被拘留者的健康和生命的情况,即使他们被邀请或传唤到该机构询问,警察机构也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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